本部分规定了建宁猕猴桃采收、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催熟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建宁猕猴桃采收和采后处理。
DB35/T 937-2009 建宁猕猴桃 采收及采收后处理
起草单位:福建省建宁县猕猴桃试验站、福建省建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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