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公共场所(包括永久和临时搭建)、机构名称和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DB4404/T 73.1-2024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起草单位:珠海市外事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童嫚、张挺、张蓉、郭侃俊、邱月、欧婵、黎薇薇、金弘迪、李小英、伍芳红、张文雅、郑民嘉、方娜、崔真、姜超、王慧龄、张妍、胡蓉、谢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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