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功能分区、设施配置。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以及其他提供政务服务的机构可参照使用。
DB51/T 1174-2025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起草单位: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吕芙蓉、赵启斌、舒新华、陈彬、吴倩、张力、徐曦、唐为之、张军、陈书、孙梓丹、徐莹珊、王惠娟、李婷、周磊、张霞、陈玲、解岩、李芸、张馨予、匡先辉、张馨文、谌宗保、何蛟、杨夏、沈南、何文、魏素华、周煋智、陈科丰、仇玮玮、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