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保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环境监测、建工建材、公路水利工程、食品药品、新能源、机动车、箱包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活动。
DB1306/T 293-2025 检验检测机构“阳光检测”行为规范
起草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研究中心、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保定市认证认可协会、保定市计量测试所、保定筑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国兴、吴蒙、韩亚巍、张泽锋、李红杰、罗庚、黄冬立、李军伟、明雪刚、冉慧慧、张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