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新岗红茶。
DB4412/T 15-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新岗红茶
起草单位:怀集高山青农产品有限公司、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起草人:程柳、施文清、余威、黎智勇、何桦、岑机、陈新之、卢瑞颜、张钊、张民、黎志雄、陈光志、叶坤盛、陈颂兴、卓铭。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新岗红茶。
DB4412/T 15-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新岗红茶
起草单位:怀集高山青农产品有限公司、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起草人:程柳、施文清、余威、黎智勇、何桦、岑机、陈新之、卢瑞颜、张钊、张民、黎志雄、陈光志、叶坤盛、陈颂兴、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