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6001-1995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疾病司。
上一篇:GB 16002-1995 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