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新能源(风力、太阳能)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内容、机构和职责。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新能源(风力、太阳能)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其他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DL/T 1050-2024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起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李丽、赵宁、彭磊、李斌、刘年、张峰、李乐丰、张志勇、许勇毅、刘国军、藏玉魏、唐念、刘嘉文、范圣平、王一凡、孙东伟、李林勇、张曼君、吴宇、邹鹏、宋景慧、刘德庆、袁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