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800.3-2024 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起草规则 第3部分:疾病监测和实验室检测
起草单位:拱北海关、杭州海关、南京海关等
起草人:汪海波、杨泽、齐润姿 等
上一篇:SN/T 5800.4-2024 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起草规则 第4部分: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