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导则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产生的高炉渣、钢渣、含铁尘泥、烟气脱硫副产物、用后耐火材料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评价
YB/T 6149-2024 钢铁企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导则
起草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范铁军、彭锋、石俊杰、员晓、吕扬、林贵、林琳、雍海泉、杨劲、张玺成、毛瑞、潘玉桐、黄亨本、肖邦国、仇洪波、潘登、孙泽辉、霍咚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