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建设企业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编制程序、编制要求和编制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建设业务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电力建设企业包括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有关的单位。
DL/T 2519-2022 电力建设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高统彪、马宗磊、赵伟亮、张峰、邓吉明、田在望、孟路园、辛广强、黑生龙、唐生怀、吴爽、张琦、阮文军、周建国、吉雪松、罗卫东、徐宏杰、崔海华、蔡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