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红十字应急救护技术服务中心、内蒙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起草人毕力格、王斌、张悦、李夏伟、刘曦娟、刘洋、徐晓强、王海霞、王敏、思琪、韩咏梅、吕慧枝、吴迪。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明确规定了入户门与通道、客厅、卫生间、厨房、餐厅、卧室、阳台和窗户、庭院、电气及智能化设备和其他设施的无障碍居家设施的新建或改造。 本文件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红十字应急救护技术服务中心、内蒙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起草人毕力格、王斌、张悦、李夏伟、刘曦娟、刘洋、徐晓强、王海霞、王敏、思琪、韩咏梅、吕慧枝、吴迪。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明确规定了入户门与通道、客厅、卫生间、厨房、餐厅、卧室、阳台和窗户、庭院、电气及智能化设备和其他设施的无障碍居家设施的新建或改造。 本文件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