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陈武林、阿力坦宝力高、宋东惠、梁永胜、任旭春、田雨丰、刘冰、李兵、张铎、王楠、王娜、朱雁春。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应对处置预案、检查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反恐怖防范。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陈武林、阿力坦宝力高、宋东惠、梁永胜、任旭春、田雨丰、刘冰、李兵、张铎、王楠、王娜、朱雁春。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应对处置预案、检查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反恐怖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