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中国计量大学、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碳排放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薛雯潞、王柏辉、杨晨辉、秦亚平、薛彦伦、王季锋、王慧、王昇、王海艳、刘雨丹、高媛媛、张兴、邓黛青、张磊、张彩霞、张海燕。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煤制甲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要求,包括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的确定、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本文件适用于煤制甲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以煤制甲醇生产活动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