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I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起草单位成都墨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学、东方电气中能工控网络安全技术(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全域数据信息安全重点联合实验室西南实验室
起草人李贝贝、李佳琦、张玲、刘赟、李林静、李斌、田波、易采、刘义铭、徐彦斌、王雪、初蕾、郝尧、李冬芬、杨颖、李一楠、吴明瀚(排名不分先后)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框架中的工业互联网数据识别要求,包括: a)确定工业互联网数据的定义、范围和形态; b)定义工业互联网数据识别的规则以及数据预处理方法; c)制定工业互联网数据识别流程中的数据标识设定要求、判定要求和结果要求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工业互联网数据识别的工业互联网数据分级分类、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保护等使用场景,包括: a)挖掘工业互联网数据价值,进行预测性分析; b)分析工业互联网大数据,辅助制定科学决策; c)共享和交换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