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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SIC 001-202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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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SIC 001-2025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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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范简介

国际标准分类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20 术语学(原则和协调配合)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I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起草单位河北省软件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协会、中国信通院河北科技创新研究院、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河北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河北中惠博裕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网新政务软件有限 公司、鑫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欣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新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平普数政 科技有限公司、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德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科威计算机工程有 限公司、河北摩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兴陆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景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 北唐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道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协会、唐山软件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唐山数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山金 山腾宇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城市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唐山市宝盈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河北亿治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河北天翼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河北云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算数科技有限公司、数智 云衍(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河北守一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擎群软件科技 有限公司、河北云霓科技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保定飞凌嵌入式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华智电 气有限公司、河北翼企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信创泽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 限公司、河北嘉豪中尧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杏林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河北天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星舶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世窗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河北信达交通科 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姚顺义、王亚崇、龙涛、赵云交、路雅婷、王永军、郝园、杜超杰、闫荣新、李 海勇、师国华、杜秀珍、王晓磊、李素芳、李亚、郭晓光、梁晓强、王元芝、段继超、王玉江、高晓宇、 郭茂、李光旭、扈学辉、龙大海、王冲、胡砚海、董巍、任武霞、康现民、李爱国、李剑、李文溟、甄立 伟、于萍、闫格、王少杰、陈磊、李杰、杨馥嘉、于洪飞、于子海、张洛蒙、任展毅、任宇超、段慧婷、 檀依慧、刘宇琪、付树才、申海涛、李浩伟、刘国恒、李韬、郑清龙、王强、赵刘伟、贾莉、魏云、左瑞 龙、齐长志、王炳章、曹江雷、董江、谷鹏飞、刘勇

主要技术内容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要求 5.1 企业基本要求 企业基本要求如下: a) 具有依法在河北省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b) 以计算机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信息技 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服务、物联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服务等)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 并正常运营; c)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专利技术; d) 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e)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5.2 企业规模要求 企业应以核心关键技术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增强发展能力,不断做大企业营收规模。 5.3 企业经营能力要求 企业经营能力要求如下: a) 企业应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 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b) 企业应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改进盈利能力; c) 企业应持续改善人力资源经营效率,持续提升人均产出。 5.4 技术创新能力要求 企业技术创新竞争力要求如下: a) 企业应持续打造高绩效的研发团队; b) 企业应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技术中心等研发专业机构或部门,加快创新驱动步伐; c) 企业应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强度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d) 企业近一年研发的软件类产品至少具备一项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合格报告;或企业出具的软件产品自检报告; e) 企业应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强知识 产权保护,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出水平。 5.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具备软件开发的测试和评价技术, 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至少应以 下列三种方式之一表征软件工程质量保证能力: a) 企业依据GB/T 19001-2016,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b) 企业通过CMMI/CSMM能力评估或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的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c) 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自行建立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3 5.6 行业资质要求 企业行业资质要求如下: a) 鼓励企业依据T/TSIA002-2017,通过软件企业评估; b) 鼓励企业通过其它行业或技术性资质,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5.7 企业诚信要求 企业诚信要求如下: a) 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b) 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c) 企业应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体系 6.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模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模型,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 本素质要求、核心要素和社会认知三层模型组成,如图1所示, 图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模型 6.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模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 价指标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基本要素指标 (详见表2);第二层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特色要素指标,分别是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模化指标(详见表3-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 价创新性指标(详见表3-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成长性指标(详见表3-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特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指标(详见表3-4)和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创新创业指标(详见表3-5),评价时可根据申报企业特点,选择 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评价。第三层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社会认知指标(详 见表4)。4 评价模型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评价分值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基本要素指标(基本项)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特色要素指标 1 100 表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权重占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编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基本指标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企业属性指标 A1 统计数据 通过软件企业评估(T/TSIA002-2017)或满 足5.1企业基本要求 表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基本要素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编 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经营规模 指标 (100) 经营收入总额 (50) B1-1 年度财务报表 当年度经营收入50亿元:得50分: 当年度经营收入10亿元:得45分; 当年度经营收入1亿元:得40分; 当年度经营收入0.5亿元:得30分; 低于0.5亿元:不得分。 年利润总额(10) B1-2 年度财务报表 盈利,且增长:得10分; 盈利:得5分; 亏损不得分。 员工总数(10) B1-3 员工花名册 ≥1000人:得10分; ≥100人: 得8分; ≥50人: 得7分; ≥30人: 得6分。 软件产品或著作权/ 专利权数量(10) B1-4 知识产权列表 ≥10个:得10分; ≥5个: 得6分; ≥2个: 得4分。 企业近一年 发展情况评价(20分) B1-5 专家评判 企业发展前景、研发体系建设、本年度研 发成果、典型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 0-20分 表3-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模化指标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编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技术创新 成效指标 (100) 发明专利或 软件著作权 数量(30) B2-1 知识产权列表 当年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或10件(含)以上软件著作权: 得30分; 当年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5件(含)以上软件著作权: 得25分; 当年获得2件(含)以上软件著作权得20分。 主要产品技 术领先程度 (30) B2-2 专家评判 国内领先:得26-30分; 省内领先:得21-25分; 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得20分。 研发人员 比重(10) B2-3 研发人员/员工总数 (员工花名册) 占40%以上:得10分; 占30%以上:得8分; 占20%以上:得5分。 研发费用 投入(15) B2-4 研发投入/总收入 10%(含)以上:得15分; 8%(含)-10%(不含)以上:得10分; 6%(含)-8%(不含):得6分。 研发机构 (15) B2-5 证明文件 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等:得15分; 建立省市级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等:得12分; 自建企业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得9分。 表3-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创新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编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业绩成长 指标 (100) 近两年企业总收入 平均增长率 (60) B3-1 申报数据 近两年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得60分; 近两年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得45分; 近两年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得40分。 (初始年度不低于100万元) 近两年年利润总额 平均增长率 (20) B3-2 申报数据 近两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00%:得20分; 近两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0%:得15分; 近两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30%:得10分。 近两年员工规模平 均增长率 (20) B3-3 申报数据 近两年员工总数增长率不低于30%:得20分; 近两年员工总数增长率不低于15%:得15分; 近两年员工总数增长率不低于10%:得10分。 (初始年度人数不低于10人) 表3-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成长性指标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编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特色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企 业指标 (100) 特色软件领域 产品或服务 (60) B4-1 特色软件领域产品/ 服务能力清单 (专家评判) 产品或服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得60分; 产品或服务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50分; 具备服务该领域的产品或服务:得40分。 特色软件领域产品 或服务收入 (20) B4-2 年度财务报表/ 特色软件领域收入 汇总表 特色软件领域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得20分; 特色软件领域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得15分; 特色软件领域收入占比达到30%以上:得10分; 特色软件领域典型 项目应用 (20) B4-3 项目案例 (专家评判) 项目技术水平高、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前景,社 会效益显著:得16-20分; 项目技术水平较高、可复制、可推广前景及社会 效益较好:得11-15分; 项目技术水平一般、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及社会 效益一般:得0-10分。 人工智能 软件企业 B4-4 专家评判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人工智能相关技术; 2)满足《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 规相关要求; 3)人工智能(服务)业务收入占比 30%以上(提供 该项收入明细); 4)具有独立或合作研发的人工智能产品(如 AI 解 决方案、行业大模型与智能体平台、AI 化办公与协 作、生成式 AI 软件、垂直领域 AI 服务、低代码与 模型训练平台、多模态交互系统等)。 表3-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特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 编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创新创业指 标(100) 创新创业业绩(50) B5-1 初创期软件企业,在新技 术、新业态、新模式、新 经济趋势领域成功案例 企业或团队成立不足三年(基础项); 创新创业比赛获奖:得50分; 有一个及以上成功应用案例:得35分; 创业团队(30) B5-2 领军人物 及团队成员能力介绍 领军人物学历、研究成果、团队人员学历及 相关业绩:得0-30分。 企业融资(20分) B5-3 融资协议 获得A轮及以上融资:得20分; 获得天使轮融资:得15分; 达成融资协议:得10分。 表3-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创新创业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编号 指标确定方法 取值方法 外部推荐 (10分) C1 推荐意见 获得政府部门/协会推荐得10分; 获得产业园区推荐得8分; 获得专家或代表性客户推荐得6分。 表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社会认知指标(加分项)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要求、评价机构要求以及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过程。适用于: a) 期望建立核心竞争力体系或评价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b) 受托评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价组织; c) 意图评价和选择软件服务或软件产品的提供者的需方; d) 需要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核查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投融资 机构等; e) 其他需要应用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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