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 农、林、牧、渔业 -> A01 农业 -> A011 谷物种植 -> A0111 稻谷种植
起草单位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工信和科技局、包头市稀谷科技有限公司、创客科技雄安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飞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创世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稀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稀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稀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稀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安稀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新材料和产业应用研究院、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产业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侯权恒、焦智斌、侯照东、王志春、陈媛媛、段羚、王霄鹏、吴天相、李波、延涵、张晓毅、李永滔、白夜明、王丽、赵艳霞、侯倩文、郝广诚、李荣腾、周泉书、任渊、尹志军、王振洲、白瑞、王鸿宇、石晓丽、莘俊莲、张沛宇、崔晓宇、刘雨、冶建荣、张丽华、王强、那剑、袁玉静、张文权、韩乐、武小丽、敖日格乐、李明、王乐、池慧。
主要技术内容4 技术要求 4.1 材料组成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组分 质量百分比(wt%) 允许偏差 La2O3 25-40 ±1.5% CeO2 15-30 ±1.2% 表1 (续) Pr6O11 5-15 ±0.8% 过渡金属氧化物 3-8 ±0.5% 载体(γ-Al2O3等) 余量 — 4.2 物理性能 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指标 要求 比表面积 ≥380m2/g(BET法) 总孔容 0.6-0.9cm3/g 氧空位浓度 ≥1.5×1018个/m2(XPS法) 4.3 催化性能 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指标 要求 燃油裂解率 ≥85%(ASTM D2887) 硫捕获容量 ≥120mg S/g(XRF法) PM起燃温度 ≤250℃(TPO法,参照JB/T 12145)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动机燃油稀土催化材料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燃油管路内壁及催化装置用稀土复合催化材料的生产与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