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39 精密机械、珠宝 -> 39.020 精密机械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 制造业 ->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352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C3521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起草单位宁波华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斯曼尔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海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塑料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徐小军、陈乐寅、王康、刘哲涵、韩斌、马小刚
主要技术内容5 检测方法 检测器具 5.1.1 电功率分析仪/电能质量分析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 5.1.2 快速水分测定仪:准确度等级不低于Ⅱ级。 5.1.3 称重衡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Ⅲ级。 5.1.4 湿度计:准确度等级不低于2.0级。 5.1.5 温度计: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 5.1.6 计时器:精度不低于0.1秒。 测试用料 干燥机能耗测试用料应采用表观密度为0.63~0.65 g/cm3 的尼龙6颗粒状塑料原料,原料含水率应在0.35 %~0.40 %范围内。 测试环境 试验时试验场所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不高于70 %,环境温度应在20 ℃~25 ℃。 快速水分测定仪测试参数 试验时为确保原料含水率准确度,快速水分测定仪设定温度为150 ℃,测试时间为9 min,测试装料量为10 g~15 g。 测前准备 5.5.1 干燥机可连接上料设备,上料设备应具有及时补充原料的能力。 5.5.2 干燥机底部可安装调节输出量的出料设备,出料设备应具有将干燥机底部原料持续稳定排出的能力。 5.5.3 干燥机的干燥温度设定为110 ℃。 检测 5.6.1 测量测试用料的初始含水率。 5.6.2 称取额定装料量的测试用料,装入干燥机料斗内。 5.6.3 静态干燥过程:开启风机和电加热,当干燥温度达到110 ℃时,每间隔15 min从取样孔取样,取样量不小于额定装料量的0.2 %,测量每次取样原料的含水率,记录连续2次含水率达到0.2 %所需的整机耗电量。 5.6.4 动态干燥过程:静态干燥过程结束立即进入动态干燥过程,每5 min从排料口排放干燥后原料,排料量为额定干燥能力的1/12,同时在料斗内放入相应质量的测试用料,每间隔0.5 h从排放料中取样,测量每次取样原料的含水率,且含水率均应不大于0.2 %,取样次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记录该过程的总排料质量和整机耗电量。 表1 动态干燥过程的取样次数 额定装料量/kg 取样次数 ≤150 5 >150 3 计算 5.7.1 静态比能耗计算 静态比能耗计算见式(1) SEC1=W1÷M1 () 式中: SEC 1 —— 静态比能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千克(kW·h/kg); W 1 ——静态干燥过程整机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M 1 ——额定装料量,单位为千克(kg)。 5.7.2 动态比能耗计算 动态比能耗计算见式(2) SEC2=W2÷M2 () 式中: SEC 2 —— 动态比能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千克(kW·h/kg); W 2 ——动态干燥过程整机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M 2 ——总排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 评价方法 能耗等级 按照第5章规定方法检测得到的料斗式干燥机的动态比能耗等级见表2。 表2 干燥机能耗等级 能耗等级 动态比能耗 kW·h/kg 1 ≤ 0.055 2 ≤ 0.070 3 ≤ 0.090 4 ≤ 0.115 5 ≤ 0.150 干燥机产品节能评价 干燥机动态比能耗≤0.090 kW·h/kg时,判定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 节能产品系列评价方法 确定系列产品是否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应按以下方法选取样机进行检测。 选取3款额定装料量不大于150 kg的机型(不足3款,选取全部机型),选取1款额定装料量在150 kg~ 500 kg范围内的机型,选取1款额定装料量在500 kg~1000 kg范围内的机型,干燥机的额定装料量大于 1000 kg时每增加1000 kg选取1款机型。应包括1台最小额定装料量的机型和1台最大额定装料量的机型。 同一系列所有选取机型的干燥机应采用相同的设计、结构和配置。 所有选取机型的动态比能耗符合6.2规定的干燥机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可认定该系列产品符合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要求。 7 能耗表述 能耗表述方式应包括:标准编号;初始含水率;静态比能耗;动态比能耗;能耗等级,见示例。 示例: T/ZJSJ 001—2025:初始含水率0.37 %;静态比能耗0.030 kW·h/kg;动态比能耗0.046 kW·h/kg;能耗等级1级。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料斗式塑料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能耗和静态比能耗、动态比能耗以及与制品相关的能耗的检测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料斗式塑料干燥机产品的能耗检测及评价。 与制品相关的能耗检测方法参照附录A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