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Q84 卫生 -> Q842 社区医疗与卫生院 -> Q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草人邓茜、蒋建军、张巾娜、王国蓉、陈杨、陈锐、谢敏、储建军、张静、代瑾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资源配置要求、质量控制与评估,以及管理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服务站开展的安宁疗护服务。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同类服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