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的范围、监测技术、质量保证、制度建设、监测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生产过程中环境监测管理,其他类型的火电厂可参照执行。
DL/T 382-2022 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吴华成、李乐丰、张莹、宋晓红、周子龙、瞿子涵、周卫青、黄涛、李朋、康玺、蔡萱、郁金星、李振海、牛向楠、陈泽萍、马新刚、李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