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Q84 卫生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Q8499 其他未列明卫生服务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审评和药物警戒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准格尔旗中医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起草人张倩、世伟、王聪慧、王振兴、阿拉腾花、毕力格、蒋柠、张超、贾安、袁新敏、李妍、皮松宁、包翰东、董琪、李文洁、赵东涛、张丽凤、邢志敏、齐越、吕树梅、杜健、潘俊英、苏晓亮、王明波。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机构开展中药不良反应风险信号检测、评估与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考虑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机构开展中药不良反应风险信号检测、信号确认和信号评估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