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120 制药学 -> 11.120.10 药物
中国标准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Q84 卫生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Q8499 其他未列明卫生服务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审评和药物警戒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包头市药物警戒中心、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起草人世伟、张倩、王聪慧、王振兴、阿拉腾花、毕力格、蒋柠、张超、贾安、袁新敏、李妍、皮松宁、包翰东、董琪、李文洁、赵东涛、冯玉婷、李伟、木兰、吕树梅、杜健、牧仁、杨俊丽、王明波。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